军事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学生军事训练的文件精神,执行学院领导的指示。完成军事训练教学任务。
二、负责军事教辅人员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
三、负责全院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方针。
四、负责全院军事活动,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五、负责军事教员队伍的建设。
六、负责军事教研室的学术研究的组织领导、军事教学评估等工作。
七、负责军事教研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八、做好军训经费的计划、开支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